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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一、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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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财产分割如果没有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1、离婚时的过错方可以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在当事人有伪造债务等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前提下,也可以不分财产。 2、但是想要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在离婚诉讼上必须能够对对方的过错进行举证,否则法院会依据公平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过错的,依然可以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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