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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具...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需要转学籍就读的,应该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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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需办理上海居住证。并且居住地址在所想入学的区域,然后在报名时去居委登记为持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状态。就可以了~ 不过以上为常规,一般还要去找找关系。这个就五花八门了。。。 还可以上私立小学,这个也容易操作~
到2010年,可按有关规定向外地户口学生收取借读费或择校费。2010年后教育部废除费用。2010年12月24日,中国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删除了《小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借阅费可按有关规定收取"。之后,相关证件齐全后即可办理入学手续。所需证件因地区而异。
根据《西安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要求,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西安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主城区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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