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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在外地丢了,本人不在,不可以在老家补办。补办身份证需要本人真实信息,其他人不能代办。如果当地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可以在当地办理。...
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补办。、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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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的,应当依法进行补办,如果本人不在户籍所在地的,可以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相关规定:《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身份证丢失,本人不回所在地,是否能补办,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当地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业务,在当地就可以办理;否则,就要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办理身份证需要个人户口本。从今年7月开始到明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今年7月开始到明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现在公安部在全国部分省市搞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有些省也在搞省内异地受理试点,如果所在地区属于试点范围,是可以异地办理的。根据公安部2015年11月份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6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该《意见》出台后,吉林、河北、广东多个省份陆续出台新政,明确可在本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青海、贵州也开展了相关试点,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部门。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①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②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③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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