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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是根据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表现而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只要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再犯新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存在再收监执行的问题。而监外执行则是为了解决犯罪分子某些特殊情况,诸如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而采取的暂不在监内执行的临时性措施。一旦妨碍在监内执行的因素消失时,如果刑期未满,即使在监外执行期间没有再犯新罪,仍须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期。
假释是根据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表现而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只要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再犯新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存在再收监执行的问题。而监外执行则是为了解决犯罪分子某些特殊情况,诸如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而采取的暂不在监内执行的临时性措施。一旦妨碍在监内执行的因素消失时,如果刑期未满,即使在监外执行期间没有再犯新罪,仍须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期
《刑法》第八十四条【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第八十五条【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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