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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拆迁项目的房屋,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房屋补偿数额不一样是正常的。影响房屋补偿数额的因素包括面积、装修等。如果当事人认为补偿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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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来的规定,土地和房屋不得分开进行买卖.房屋拆迁补偿应当将所拆迁的房屋和土地一起进行补偿,不得分开补偿.所以,你获得的补偿款肯定和有房产证的一样!补偿标准当然是按实际丈量的平方数乘以每平方米的补偿价格(违章建筑不包括在内)进行计算.一分钱都不会比有房产证的少.如果谁说有差别,那是他在坑你.如果是非法的,那么你一分钱都不会有,而不是得到的补偿款少,明白吗(这是我假设给你听的,不是说你真的非法拥有)
安置房户型与拆迁补偿协议不一致,可以要求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金额是否合理是工作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因此,拆迁补偿金额的确定至关重要。(一)确定原则:一是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补偿金额;二是以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面积、成新、楼层、装修等因素为参考依据确定补偿金额。(二)方法和程序: 1、不评估法确定。适用条件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就拆迁补偿金额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2、评估法确定。有两种方法: (1)当事人共同委托同一估价机构。这种方式由拆迁人支付评估费用。如果一方不同意评估结果,可重新委托评估,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如果两次评估结果不同,误差在省定范围之内的,执行原评估结果。超过省规定误差范围的,按两种途径解决。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二是协商不成时,经当事人申请,由管理部门组织评估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裁定。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分别选择估价机构。选择这种方法时,评估费用由委托方分别承担。两评估结果误差在省定范围之内的,执行被拆迁人委托的评估结果;超出省定误差范围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评估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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