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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不上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也没工作会坐牢吗?

2023-02-24
如果经人民法院查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中止执行,等到恢复执行能力时再予执行。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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