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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间借钱,立有借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在借钱(欠债)时就有欺骗、欺诈的故意,就有不想归还的想法,才可能是诈骗行为。 构成诈骗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欠条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出具的借条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有权依据借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不算诈骗。
如果借款时采用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的则构成诈骗。而借条是出借人和借款人就借款达成合意,形成借款关系,借条就是重要的债权凭证。借款后,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没有能力一次性或者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等)。所以打借条跑了如果借款时没有虚构或隐瞒真相就不算诈骗,而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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