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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休护理假,单位不发工资,去XX领补贴需要哪些材料?

2022-10-27
一、苏州市XX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参保男职工符合护理假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结付办法如下:(1)男职工配偶同为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其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2)男职工配偶非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须由男职工用人单位持男职工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配偶住院分娩的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清单(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以及男职工社会保障卡、能证明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相关生育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生育津贴于申报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二、如是园区参保人员,园区属独立社保统筹区,园区社保政策请咨询园区公积金(社保)管理中心,热线:。三、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有护理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另护理假生育津贴是男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护理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若您单位在护理假期间并没有按规定支付工资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希望您继续关注苏州人力资源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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