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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
先与院方进行协商,要求赔偿,如果拒绝赔偿,再进行诉讼。注意收集住院凭证等医疗票据等证据,以免诉讼中因证据不足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为了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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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标准:32598.7元/年×20年=6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 2、丧葬费:59345÷2=29672.5元 3、交通费:2000-5000元 4、住宿费:2000-5000元 5、家属误工费:家属工资÷30×3人×15天 6、被抚养人生活费: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8343.5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0×(18-实际年龄)÷2 农村标准:8343.50×(18-实际年龄)÷2
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就不会涉及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计算至十八周岁、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而是另外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费用。所以在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死亡赔偿金。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2;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精神损失费。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3。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六八周岁以上的限定,故婴儿应按成人标准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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