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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收养刚出生小孩需要办理手续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南宁收养刚出生小孩需要办理手续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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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收养去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办理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夫妻双方均年满三十岁;5、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6、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办理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结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体检表贴本人照片)建议你咨询当地的民政局
刚出生的孩子,居民户口簿办理条件如下,一是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这是对政府行为明确了“高压线”,畅通了户口登记的渠道,使户口登记回归本来职能,体现了社会治理水平。二是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这既是户口登记管理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也是保障每个公民享有权利的民生“底线”,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损害公民享有的户口登记和其他合法权利。
“私自收养”的数量也在呈上升趋势。因收养关系不能成立,导致已经形成事实抚养的未成年人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2008年,国家民政部、公安部等联合下发《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集中处理2009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国内公民私自收养情况。其中,符合“收养者具备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先有子女、后又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先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又生育子女的”等七种情况,可以补办收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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