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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上班申请补贴

2021-11-13
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的首次申请必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到初审医院医险手册》到初审医院医疗保险科领取表格,完整填写《特殊疾病门诊申请表》,并准备好申报疾病的相关病历(或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择定点医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异地安置人员特别申报单位医疗保险专家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别初审鉴定医院医疗保险科办理相关手续。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集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医院医学专家进行诊断和初步鉴定。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度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殊确认标准逐一审批。4、发放《特殊疾病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批准的,特殊申请人将在下季度第一个5个工作日后,携带《医疗保险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疾病门诊专用病历》,并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待遇。未通过市专家委员会评审的,应当注明未经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并将病历退回申请人。五、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如果病情未愈,需要继续治疗,需要办理手续。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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