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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就业后再失业的,未领完的失业金可续领。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待您就业再失业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以再办理待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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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在失业金领取完毕之后,需继续缴纳医保,可选择以下两种途径:首先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选择续缴职工医疗保险;其次,您也可以选择参加强制性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您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下面分别对这两种续缴医保的详细流程进行说明:若您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续缴职工医疗保险,首要任务便是与前雇主取得联系,申请办理停保手续,旨在将原来由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转由个人承担。随后,您需要携带离职证明、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相关文件,前往社保服务大厅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续缴医保的相关事务。对于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朋友们来说,如果您具备当地户口,便可选择此种方式。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先前往户籍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然后携带相关证件至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缴纳事宜。 如果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成功找到新的工作,并且新单位已经开始为您缴纳社保,那么单位的人事部门将会协助您完成社保的续缴手续,您无需亲自办理。
领取失业金是阶段性的特殊情况才产生的,领退休金是你符合条件办理手续享受的待遇,是长期性的。
【法律意见】劳动者失业保险金未领完,以后失业还能再领的,但是需要劳动者非自愿离职才可以领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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