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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根据人社保办公厅的发文(详见2018年9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6号厅涵),2019年后公司注销,企业应该补缴2019年1月...
要的。根据人社保办公厅的发文(详见2018年9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6号厅涵),2019年后公司注销,企业应该补缴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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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根据人社保办公厅的发文(详见2018年9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6号厅涵),2019年后公司注销,企业应该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社保费用,之前的社保费用不做追缴。 如果公司注销前没有开通缴纳社保功能,或者说已有缴纳,只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这两种情况都不存在补交社保问题,可以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当然,首先要去办理已交人员社保减员,才能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接着就是银行注销及工商注销等。
是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详见2018年9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46号厅涵),2019年公司注销后,企业应在2019年1月1日后缴纳社会保障费,以前的社会保障费不予追缴。公司注销前未开通社会保障缴费功能或者已缴纳的,只按最低标准缴纳。在这两种情况下,没有补充社会保障的问题,可以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当然,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之前,我们必须先办理已缴人员社会保障减员手续,再办理银行注销和工商注销手续。
这种情况是不行的,和总公司签订合同,就应该总公司缴纳社保。社会保险在总公司缴纳,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订为宜。而且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使分公司依法有资格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此所产生的责任也应当由总公司承担。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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