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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尚未结案的,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提车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
交通事故尚未结案的,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提车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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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尚未结案的,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提车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通事故没有结案是可以放车的。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车出交通事故没结案不可以过户和年审。机动车过户或者年检必须处理完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但是交通事故结案的标准不是说完全处理好,而是以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为标准的。交通事故一般处理程序如下: 1、轻微事故,当场出具简易交通事故认定书; 2、一般事故,现场调查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3、事故认定书下达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4、复核只能一次,到此,在交警部门来说事故已经处理完毕,后期的经济损失赔偿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与交警没有必然联系了; 5、如果各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交警可以组织损失赔偿调解,调解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自愿服从; 6、当事人不愿意申请交警调解或者对交警调解结果不认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终审结果为最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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