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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1、专项培训实践中是以正式发票或相关票据为准的,如果没有,一般不认可该数额; 2、有了培训还要有约定“服务期”,只有服务期没满辞职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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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扣押你档案、社保的事实。向他们寻求帮助。 你与用人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还不确定。
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想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又规定,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条款:一是,有专业技术培训;二是,需保守,即有关竞业限制。除此之外,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而,劳动者时,用人单位如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劳动者可以主张该约定无效而拒绝承担。
用人单位只能约定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但是约定由单位支付违约金的不受限制: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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