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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赔偿限额以两块来确定: 1、部分损失其赔偿额以对标的车进行合理修理必要的材料费和工时费进行确定; 2、全部损失(即车辆没有修复价值)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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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赔偿限额以两块来确定: 1、部分损失其赔偿额以对标的车进行合理修理必要的材料费和工时费进行确定; 2、全部损失(即车辆没有修复价值)其赔偿额按照投保时的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进行比较,按照孰低原则(就是那个低选择那个),然后扣除折旧和残值后的金额予以计算。车损险的赔偿额度包括如下: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关于你咨询的车损险保额该如何确定,车损险保额确定一般有两种方式,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一种是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当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所以投保时即使无端地向上抬高保额,全损时只会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另一种方式是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额。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在车辆发生全损或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只能按实际价值与新车价格之比,按比例赔偿。所以车主也不能为了降低保费而一味地降低保额,而得不到保障利益的最大化。误区二:只要投过保就行,投多投少无所谓。 消费者投保盗抢险时要尽量足额投保,但大多数保险公司为控制经营风险,会根据统计数据对那些容易被盗抢的车型进行限额承保,或提高盗抢险保费。上述人士建议,车主在投保前,一定要向业务人员问清楚自己车辆的盗抢险保额,尽量能够做到足额投保车损险。因为车辆被盗抢,损失肯定不小,得不到保险公司全额保障的话,车主就要承担一笔不小的经济损失。投保时如果觉得车损险保额太低,可以和业务员或保险公司商量要求在该车的保险价值内提高保额,总之车主应争取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
一、车损险的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1、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和通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2、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保险人勘验事故各方车辆、核实事故责任,并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3、第二十三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4、第二十四条被保险机动车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处理。 5、第二十五条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二、第二十六条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签订地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折旧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核定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赔偿的计算方式同本条(一)、(二),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被保险机动车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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