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怀孕期间女方离婚的补偿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
仅仅是“妻子未经同意擅自中止妊娠“,是无法构成“侵犯丈夫生育权”的。那得看是在什么情况下。首先,妻子为什么要终止妊娠?妻子在什么样的情况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要求离婚;或者因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间离婚的目的。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终止妊娠尚未超过六个月,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在审查立案时,如果发现女方终止妊娠尚未超过六个月,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已经立案,则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没有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2条: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 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作出判决。男女双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之中所享有的合法权利等,应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妊娠,以及女方的自愿终止妊娠,都不应属于男方对于女方人身权利的侵害。既然谈不上侵权,就不应属于赔偿。但是婚姻法在男女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形,单纯的感情不和,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是肯定要适当考虑并照顾女方的,女方得的共同财产肯定要多一些。这就体现出了对于女方身体上受到的损害的适当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