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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合并审理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人力浪费、简化程序,同时也是为了避免对同样问题作出不适当的或者相互矛盾的复议决定。普通共同行政复议的成立须具...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的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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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于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复议机关合并审理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人力浪费、简化程序,同时也是为了避免对同样问题作出不适当的或者相互矛盾的复议决定。普通共同行政复议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实质条件,即复议的标的是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首先是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次是这些具体行政行为属于同样类型,即作出这些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或者行政机关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属于同样的类型。
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没有固定格式,你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主要信息,事实经过,审理的法律依据以及最终决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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