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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法定情形,职工所受伤害都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人依法享有...
侵权赔偿和工伤事故可以并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十二条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统一的用人单位工人因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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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关系按照混合模式处理,即用人单位责任范围内以完全的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但若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行为所致,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三人赔偿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侵权事件的地区管辖,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地址。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为了明确侵权行为地,最高人民法院对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说明第2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该解释中,针对信息网络,专门就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进行了更为具体明确的界定。该说明第25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包括被起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的所在地,侵权结果的发生地包括被侵权者的住所。
无疑是种违法行为,人当然是需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而情节严重的,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商标侵权行为怎么认定呢?商标侵权行为怎么认定?具体如下所述: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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