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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方的健康。人身安全...
遭遇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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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向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者家庭暴力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书面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录。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联系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其他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到法院申请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强制、威胁等原因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强制、威胁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要求;(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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