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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为正数,说明企业有利润,平价转让有违市场规则,有避税嫌疑,会要求你按照利润金额交纳个人所得税,其实这个税是转让方交的,但你没有代扣...
未分配利润为正数,说明企业有利润,平价转让有违市场规则,有避税嫌疑,会要求你按照利润金额交纳个人所得税,其实这个税是转让方交的,但你没有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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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向税务局申报,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第十九条规定税法 第六条 第一款 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那么,什么是合理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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