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为1/2以上。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若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再危害受贿者可假释。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不受上述执行期限限制。对于累犯、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累犯是不能假释的。
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未规定累犯不能减刑。因此,即使是累犯,只要满足减刑条件,仍然可以减刑。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可以但对其减刑一般从严把握也就是说比起非累犯,累犯获得减刑要困难很多。表现好是一方面,如果有立功什么的,特别是重大立功,应该减刑的!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5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