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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与岗位无直接关系,只计算加班小时数。岗位补贴通常是对于高技术岗位、有毒有害岗位、危险性岗位、高强度体力劳动岗位、恶劣环境岗位等岗位的一...
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津贴,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需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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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补贴属于单位福利,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自行协商一致约定。 对于加班费,则区分加班的不同时间段,依照《劳动法》规定标准进行计算并发放。 《劳动法》规定岗位加班是如何的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补偿协议的总体性质是民事合同。具体属于什么合同性质,分情况而论。 2、如果是拆迁补偿协议,完全的金钱补偿就属于买卖合同性质,产权补偿就属于互易合同性质;如果是其他,如工伤补偿协议、交通事故补偿协议,就不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有名合同,属于无名合同。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条规定,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加班是当月付出的劳动,应当当月结算。因此,加班原则上应当当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加班费。但用人单位征得劳动者同意,也可以延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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