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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离婚,可以在答辩状中例举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证据来说明不离婚理由,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庭审。也可以在庭审的答辩环节说明不离婚理由,。《民事诉...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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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有数人,并且是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在写起诉状时可以一一列明原告身份就可以了,如果是普通共同诉讼则需要每个原告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3、在书写诉讼请求部分时,一定要将请求写得确切和清楚。4、在书写起诉状事实和理由部分时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式及双方争议焦点。5、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6、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7、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后,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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