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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者全责,赔偿怎么算?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对方拖延不赔偿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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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者全责,赔偿怎么算?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1、医疗费:根据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伤害治疗所需费用的计算证明书支付,结束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根据治疗所需费用支付。2、错误劳动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错误劳动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和业界的人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员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错误劳动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6、残疾工具费用:残疾需要配备补偿功能的工具时,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工具费用计算。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8、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补偿20年,60年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5年。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住宿费标准支付证明书。
交通事故,肇事者负全责。受害者应该向肇事者索赔哪些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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