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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例提到当事人,非法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伪基站”,采用非法占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方式,强行向不特定手机用户推送广告短信,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
通过车载使用“伪基站”向不特定群体发送违法信息的,涉嫌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一、依据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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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坐牢。 2、利用伪基站发放短信达到几万条就达到坐牢要求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限定,“导致二千以上不满一万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或者一万以上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的;”的情形就能够定罪坐牢。由于使用伪基站群发短信,在短短的时1小时内能够发出几万条短信。在人机并获时,伪基站上显示的发出数量通常都符合上述限定。因此,办案部门肯定会将案件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8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刑事犯罪,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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