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不是所有的职务侵占行为都能达到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必须符合对应的条件才可以刑事立案,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职务侵占的数额大小。 二、职务侵...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构成: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应当由犯罪所在地公安机关立案,如果嫌疑人居住地更合适,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更适合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场所和犯罪结果场所。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和准备地、开始地、经过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方;犯罪行为持续、持续或者持续的,犯罪行为持续、持续或者持续的地方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受到侵害的地方、犯罪所得的实际获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和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常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权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依据以上法条可知,司法机关认为构成本罪需要以下几种关键证据:1、身份证据:用来证明行为人是”公司、企业的人员“,具体包括劳动合同,用工单,社保缴纳资料等。2、作案行为是利用了职务便利。3、侵占的财务是属于公司财务。并且数额达到较大因此,你如果想要立案,要注意收集以上几类相关证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2,274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