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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92...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处罚: 1、自地面算起在4米以上4.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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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荷质量,严禁超载;长、宽、高载物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物。第九十二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荷质量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客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车辆处罚不变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2、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3、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4、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5、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货车超长的,一般给予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既不可超载行驶,货车本身也不可超长行驶,即货车本身的长度要在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范围内。货车超载或超长,违反道路安全交通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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