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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是集体户籍,想领取结婚证,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证使用,再加盖派出所户籍管...
1、集体户口领取结婚证的具体程序,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集体户口一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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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的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2008年我跟妻子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自己就是集体户口,对方户口在丹东,我们是在我的集体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饿婚姻登记手续。 2、您的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同样是肯定的,但前提是你们必须办理完毕结婚登记手续,即你们已经成为合法夫妻。事实上,我在2009年(结婚后)就是将户口迁到了现在的新房(新房也是在婚前以我妻子的名义购买,且登记在我妻子的名下)。 上述两个问题,都跟我实际经历过的非常相似。
1、准备好结婚需要的证件,包括以下证件: (1)双方身份证原件 准备好俩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几份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照片 双方的二寸彩色红底合影照片四张。(也可以在民政局现场照,就是价格相对贵些) (3)集体户口证明 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办理集体户口出具证明。具体程序是先持公司出具的介绍信(盖公司章)至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盖人才市场章),再拿着《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去办理户籍证明。 2、前往婚姻登记处排号。 3、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4、拿到双方的结婚证。
可以外借个人户口页并让集体机构出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然后到申请结婚的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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