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业主转让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中的剩余部分应当结转受让人。因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物业灭失的,剩余的专项维修资金应当退还业主。...
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自接到解聘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不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出;拒不退出的,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在300人以上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举一名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被推举业主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7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推举业主的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应当由推举业主本人签署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书面意见,由被推举业主收集并提交业主大会,作为投票时的表决意见。被推举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的,推举业主可以另外推举一名业主参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0人已浏览
582人已浏览
2,098人已浏览
1,8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