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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以下内容: 《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只禁止将行政强制措施权进行委托,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则并没有禁止,但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权只能由法...
行政强制法规定中对行政强制执行的查封、扣押、冻结存款、汇款作出了不得委托授权的规定,对代履行是可以委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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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下情形外,行政强制执行不能委托: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答案是可以的,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可以自己实施强制执行。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不可以授权委托的。如果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而当事人在其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应由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执行,不能委托其他机关或人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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