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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天数以及减少的收入计算,营养费一般按照每天三十至五十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同时依据《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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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基本一致,1万元以下,50元/件,1万—10万元,×0.025—200元,10万—20万元,×0.02+300元20万—50万元,×0.015+1300元,50万—100万元0.01+3800元
由于交通事故、工伤等意外伤害对公民造成了人身伤害,此时也会给自己的营养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在进行赔偿时,会涉及到营养方面的赔偿。营养费用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确定。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的范围和等级,医疗机构的意见应作为参考。确定营养费的依据是受害者的残疾情况和理疗机构的意见,最重要的依据是营养费根据受害者的残疾情况:伤情明显轻微,不需要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轻伤以上者应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至伤情基本恢复之日止。此外,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必须是因为侵权人的行为受到损害,为了弥补损害需要补充的营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既然已经确认是十级工伤,那你可以享受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项有地区差别,在这里就不误导你了。但总的说来,十级工伤,一般赔付标准在4.5万---6万元之间。如果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局与用人单位交涉,再由用人单位转付给你。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另,这里所说的本人工资,原则上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并不一定就是你的实发工资)。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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