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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淫秽物品的行为,指向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人有偿转让淫秽物品的行为。主要包括出售和交换两种方式。 其特征包括: 一是贩卖淫秽物品行为的对象是...
贩卖淫秽物品标准主要就是售卖对象为淫秽物品,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音频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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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只是理论上是只需要“以牟利为目的”贩卖了淫秽物品就构成这个罪名,并以此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刑法总则有个“但书”,就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就把符合了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但情节很轻不必以犯罪处理的行为排除了。还有,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蹲监狱,刑罚有非监禁的方式,比如管制,缓刑,还有免于刑事处罚的。最主要的其实是对这种现象治理力度不够,放纵了很多这种行为。
贩卖淫秽物品标准主要就是售卖对象为淫秽物品,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音频及其他淫秽物品。对各种淫秽物品,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必须严格禁止进口、制作(包括复制)、贩卖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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