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租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1-10-15
一是二大家的问题,租赁人租的房子没有得到房主本人的同意,从以前的租赁人那里租赁,租金落在租赁人手里,也就是通称的二大家。因此,租赁人在租赁住宅时,建议必须检查住宅书和所有者的身份证。如果两个房东代表住宅主签订合同,必须要求住宅主一起签字。二是房租的支付问题,用什么方法支付,最后租赁期满时退还押金的条件是什么,租赁人必须特别注意,三是通过中介公司寻找住宅来源时,必须检查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免遇到黑中介人,四是自己找房间还是中介人找房间,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意所有条件。针对以上问题,租客应在租房前明确自己的租房要求,多看,错过每年春节后(2月和3月),大学生毕业前夕(5月至7月),中小学入学前期(8月)房成交高峰,没有时间多看房间,或者网上找房间安全性低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大型中介公司,确认具有连锁店和住房管理局的申请资格,确认没有错误后,再商量租房。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