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的规定,目前在行驶的大部分电动三轮车由于在其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电池容量、电机功率、整车载重和最高时速等方面符合机动车的标准,应当定性为正三轮摩托车,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均未经主管部门生产许可,属非法车辆,更不能注册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也是违法的。二:如果驾车人没有相应的驾驶资格,一旦驾驶了被认定为机动车的电动三轮车,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2000元以下罚款和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1、行为人骑行电动三轮车会被交警查验。40公斤以上400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由电驱动的三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交警会查电动三轮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条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5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4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