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脱逃罪追诉如下脱逃罪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刑法 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
无罪者脱逃虽然从客观上也是妨害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的行为,但行为人在主观上与有罪者脱逃指向的客体是不同的,有罪者脱逃的目的在于逃避羁押或刑罚;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受害人在起诉期限内提出起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一、《刑法》分则规定,逃犯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嫌疑人、司法机关的拘留和监督。从这一罪行的表述来看,逃逸罪是指行为人在特定时间内逃离特定地点,逃逸罪在行为人非法逃离监管场所时已经完成。因此,逃逸罪是一种行为犯,从逃逸行为完成的那一刻起就应该开始计算起诉时效。逃犯侵犯了司法机关正常的监督秩序。虽然逃犯在被绳之以法之前一直在侵犯这种对象,但这只是逃犯危害结果的持续,而不是逃犯本身的持续。就像伤害犯罪一样,伤害行为已经完成,伤害结果在治愈之间一直处于持续状态。二、将脱逃罪视为继续犯,将导致脱逃罪无追诉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三百一十六条。
脱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被执行社区矫正的人逃跑的,不构成脱逃罪。
客体要件。本犯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逮捕、拘留、监督是司法单位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施加、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强制措施,是保护人民、保护社会秩序、与犯罪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接受司法机关依法拘留,监督是嫌疑犯进入、被告人、罪犯必须遵守的义务。如果不遵守义务逃跑,就会直接破坏司法机关的监督秩序,妨碍司法机关的活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羁押场所主要是指看守所。改造场所主要指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等。另外,在押解犯罪分子的途中,也应视为监督场所的范围。例如,被逮捕的罪犯在被人民法院起诉审判的途中逃跑的情况下,被判有罪的罪犯在被劳动改革机关拘留的途中,跳下车,越过船逃跑的是逃跑行为。行为人的逃避方法有使用暴力逃避和不使用暴力逃避两种,不使用暴力逃避是指行为人寻找机会,创造条件,乘坐司法人员不准备而逃避。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的主体,必须是根据本法和刑事诉讼法被拘留的罪犯、被告人、嫌疑犯。也就是说,依法被拘留,被逮捕的未决犯二是被拘留以上的刑罚,在劳动改革机关服刑的已决犯。只有上述两种人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被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的人逃跑,构不构成本罪。被错误逮捕、错误判决的人,如果不愿意被拘留或劳动改革逃跑的话,根据逃亡罪的论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者逃跑的目的是逃避拘留和刑罚。如果没有逃避拘留或刑事处罚的目的,构不构成犯罪。例如,犯人允许回家处理葬礼,如果确实因为原因没能按时回监狱,就不能认为是逃跑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