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广告公司经营范围:1。广告及相关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展览服务、投资管理咨询、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计算机图形设计制作...
1、广告及相关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投资管理咨询,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员工是广告公司的核心力量,没有员工,广告公司是无法正常运行的。广告公司需要招聘的员工主要有策划、文案、客服、销售等等,作为一家体系完整的广告公司,还应该有相应的会计、勤杂工等。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印花税暂行条例》中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明,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应由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广告公司与企业所签订的广告制作合同属于上述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广告合同,企业与广告公司应分别就各自所执合同贴花。
恶意诽谤影响公司形象,即使造成严重后果,也可以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而不是诽谤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和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立案标准:(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②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不造成或者轻微损害的,可以追究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不以犯罪论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1人已浏览
2,112人已浏览
542人已浏览
4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