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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拘留的话,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没有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派出所做笔录不算立案。派出所对接受的案件可以进行出差,做笔录是调查阶段采取的行为。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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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拘留的话,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没有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记录存档调查,不会被销毁。记录是法律行业的专业术语,是证人、嫌疑犯或目击者的详细身份和语言记录的文字。公安机关的询问记录,必须加入文件和文件长期保存,不得自行销毁。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承担责任。除非没有事件的询问记录,否则这样的记录的销毁有严格的规定。做笔记本不一定会影响自己。如果不是自己进行犯罪行为后被派出所记录的话,就没有影响。被派出所叫去做笔记,作为证人的身份,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马上做笔记的话,可以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如果是当事人的身份,必须传唤记录。否则,公安局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记录只是作为案件文件的一部分,在被问询人签字确认后放入案件文件,不放入被问询人的个人文件,不影响被问询人。
只要符合刑事拘留条件就可以抓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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