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据《》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的性质。签订...
买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分办法是,如果法律有明确的概念规定的,则是定金,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并且如果有双倍返还的效果的,则是定金,订金不具有该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这里提醒购房人注意的是,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是有区别的,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一定的定金规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义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是一种预付款,不适用定金规则,没有很强的担保效力。 另外需要注意,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定金。这时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方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2、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据《》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发展商不履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