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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如何赔偿?

2022-07-29
都是依据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过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如果按照10级伤残,可1次性领取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但是我问一下,老板给你缴纳工伤保险了么?对方想一次性了结赔偿此事,难道是没给你缴纳工伤保险么?但是你需要知道如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是可以得到30%的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生活护理费的,此外工伤如果复发还可以继续免费治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因此如果老板未给你缴纳工伤保险,想一次性赔偿了结此事,在签订相关赔偿协议的时候,你需要考虑工伤保险规定的相关待遇,以及对于工伤的长期保障性。以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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