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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管理办法》规定,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户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受理机构提交本人、...
根据《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申请居住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户政中心或公安机关委托的受理机关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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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管理办法》规定,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户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受理机构提交本人、近期相片;其他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之一:(一)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者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连续就读的,提供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申领人以及前款所列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人,应当对提交或者出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有合法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居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连续就读,是指在居住地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居住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合肥市居住证申请书应当说明申请人的姓名和户籍地址;现有居住地址、房屋所有权和房屋性质;房屋辖区派出所或居委会名称;申请原因及现有居住原因;申请日期等。
一、办理条件 1.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2.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或就读 3.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 注:居住在单位或者学校集体宿舍的流动人口,可以由单位或者学校申领居住证。 另外,如果你未满16周岁,到合肥来准备住上6个月,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也可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二、办理材料 1.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近期1寸照片 3.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确认条件。 2.提出申领,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 3.核发证件,公安机关核发居住证。公安机关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 四、办理地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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