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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拒绝探视的,男方不可以拒付抚养费,不过女方也不应当拒绝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1、《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女方拒绝探视不可以拒付抚养费,这二者并没有关联,抚养费是给子女的,并不是用来交易探视权的。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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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不能因为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就不让探视。但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抚养权跟探视权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权利,不支付抚养费用并不是放弃了探视权。你有权探视你的孩子的。 如果拒绝你探视你可以起诉其协助你探视孩子,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我们可以帮你。 我们的帮工地址:成都市蜀汉路248号法典律师大楼(四川省高院斜对面150米)。
不能因为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就阻止男方探望孩子。给付抚养费是男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是男方的权利。两者不能相互联系。男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你不可以阻止他探视孩子,也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不支付抚养费,可以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如果女方不配合男方探视孩子,那么男方也可以依据规定,进行起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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