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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的问题是2个,当然加在一起就是一个多少钱数目上的问题。1.你能拿多少夫妻共同财产,在男方无过错的情况下,一般是平均分配;比如你家里有6...
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对于共同财产的部分,女方一般可以拿一半;对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配。如果男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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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2、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协议中大多会出现三种无用约定,绝大部分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时都会陷入以下误区,从而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3、第一,财产归子女。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掌控,从法律上看赠予没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认定无效。4、第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所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5、第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等同于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综上所述,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约定在离婚时提出,夫妻离婚协议财产归子女的,被认定为无效分割,当事双方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约定为婚后所有,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被认定为无效,夫妻双方谁提出离婚谁无财产的约定被认定为约定无效。
陶律师现在存在的情况是我爷爷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叛离,第二次因病无法办理延期而申请了撤诉,他写的申请是只要病情好转继续起诉离婚。现在病情严重了,无法再继续起诉离婚,看病也用了好多钱,爸爸妈妈都没工作一直在家照顾爷爷儿女方走了快两年了,女方中途回来一次像男方要钱,后一直不闻不问。像这种情况,我爷爷万一不在了,工资卡也没钱,就是会有抚恤金,会怎么分配,女方能分配到多少?能不能少分或者不分给她?
有法律仅对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对于申请后多长时间执行完毕并未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226条的规定: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法院案件积压较多的,一般都会按照最迟的期限执行完成,如果出现执行中止,即执行不下去的情形:比如找不到被执行人了,或者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或者找不到可执行的账户,那么要拿到钱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如果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状况,那么执行起来就会很快,最迟6个月也能完成。扩展资料:两个因素决定你是否拿到执行款及拿到执行款的时间:1、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如果有财产或者你提供了财产线索,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在法院按照程序执行后,可以将执行财产支付给你。对方有财产是你拿到执行款的前提条件。2、法院的办事效率。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案件,法院先立案。立案后再将案件转到执行法官处,执行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传唤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不同意付款后,可能需要你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者法院根据情况采取执行措施。参考资料:强制执行申请书-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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