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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自诉案件是什么意思?

2021-12-13
三类自诉案件为:1。告知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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