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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姓需经得父母双方的同意,即使双方离婚改为母姓需经得前夫的书面许可。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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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法有相关的规定表明,再婚夫妇中,夫妻两人共同名下的孩子需要少于两名才能够生二胎,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都能够符合政策条件标准的可以生二胎,再生育一个子女是在条件之内符合的。如果夫妻双方家庭中,第一个孩子有残疾或者是第一台为双胞胎、多胞胎不能够正常的生活,没有正常的劳动能力,在医学上认为能够允许再次生育的都可以生育第二胎,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都在二胎政策的范围之内。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我估计是因为你外婆撒泼才抓的,可无论你外婆怎么撒泼,妨碍公务也顶多是拘留一天教育教育,而政府对于这样的农村老太婆没有造成司法责任的,一般是不予追究的。(对不起,用词有点~~~~) 他们抓去一个星期,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要是他们没有证据,理由,那他们是犯法的,那就去找个律师,后面的我就不说了 还有政府对二胎遭就放宽政策了,我在江苏泰州,我们这益允许养二胎了,建议你去调查一下你们那的政府政策,不要以那些官员的话为准,最好问值得信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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