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的想法确实很实际,但就你所说的问题,对你都是不利的。首先,婚房是已经买好并登记到了公公名下,所以,该房是你公公的财产,不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
如果是赠与你们俩个的则是共同财产;如果公婆能够证明是明确赠与一方的则是一方财产。但是:1、如果房子在结婚之前已经在一方名下,则财产是一方所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种情况的话看你们的财产来源,如果是你们婚后购买的,房子只是登记在你丈夫名下,那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个房子是婚后你公公婆婆出资给你们买的,可以视为对你们夫妻双方共同的赠与。但是如果你公婆当时写了这个只是赠与给你丈夫一个人的,而且你签署了放弃的协议,那么这个房子是你丈夫个人财产。
1、婚前父母买的房婚后过户给子女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以下情况: (1)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则该房屋是子女的个人财产。 (2)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夫妻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家闺女要出嫁了,亲家支持小两口买了个房,将来俩人若不愉快了,这房我闺女还能有份吗? 《民法典》等规定,公婆在婚前为小俩口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被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也就是说这钱只能被当成送自己家小孩的,跟老王的闺女没关系。那怎么办呢 老王得在购房前跟亲家沟通清楚,如果公婆明确表示这笔钱是给小俩口的,那这房就属于夫妻共有的了,老王闺女就有份了。如果房本登记成俩人的,而且,公婆还能出个赠与的字据,那可就妥妥的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7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5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