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15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 (三)项: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规定材料向报建窗口提出书面申请;(2)窗口核对规定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通知缴纳费用,转业务科室办理;(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许可证。 提供材料目录:(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2)建设用地批准手续;(3)已经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5)工程项目招标情况告知书、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6)已盖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查报告;(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9)施工合同、监理合同;(10)建设资金已落实;(11)外省、外地(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事建筑活动的备案;(12)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6人已浏览
350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