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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领取失业金的金额因地而异。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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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社会保险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按以下规定:每满一年享受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不同,目前各地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不同。具体金额可拨打当地社保局12333免费咨询。
根据《失业保险申请发放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告知本人结果及相关事项。通过考试的,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规定,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为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之前应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后一年内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请上次失业应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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