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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赔付标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
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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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后的赔偿费用还需要上诉法庭,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来进行赔偿。治疗期结束后,后续需要做恢复的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要另行上诉,陈述实际的情况,按照法庭的判定索要赔偿。但是医疗机构出具医疗期后必然会发生的后期遗留问题,会产生其他的费用,肇事者应该一次性赔偿治疗费用和后期恢复的费用。 2、受害者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肇事者要根据医疗机构给出的证明开好了进行自已赔偿,或者现在每个车主都要上各种车辆保险,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保险公司也要根据这些证明做出赔偿。 3、误工费:指受害人在受伤治疗这段时间本来可以工作挣钱,但是由于治疗期间无法工作而损失的经济。误工时间的判定依据需要以医疗机构治疗受害人的实际时间为准。受害人治疗期结束后出现伤残情况,误工的时间延长到伤残鉴定的前一天。受害人的误工费还要根据收入证明,有的人有固定工作的,按照工作应得实际报酬赔偿,没有固定收入,例如司机、作家等,根据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也可以参照当地普通职工一年的平均出入计算。 4、护理费:受害人在治疗期和康复期需要护理人员,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计算方式按照每月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护理人员是亲属或者是朋友,按照护理人员实际的损失赔偿。雇佣护工的按照护工的实际工资支付。一般情况下,允许有一个护理人员。但是如果受害者受伤严重,一个护理人员无法完全照顾,可以申请增加护理人员,但是通常都要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才能申请。 5、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具有抚养未成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义务,因为受到交通伤害,自己无法履行这些法定义务,肇事者要赔偿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补偿。被抚养或者赡养的人两个以上的,赔偿的金额要看当地上一年平均城镇的消费水平。这类交通案件的受害者在治疗期间,对自身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在赔偿时,要求这类交通责任人和保险公司对自身的交通伤害进行赔偿。如拒绝赔偿的,可以收集案件证据,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跟死者的年龄、户籍性质是息息相关的,是按照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于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均按五年计算。例如,如果死者今年65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计算15年的,如果死者今年79,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计算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项补偿费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领取。如没有继承人,其他人员不得申请和领取死亡补偿费。 9、被抚养人生活费。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 10、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为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费,一殷也应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的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 12、其他财产损失。因交通肇事而造成的物质直接损失,应予赔偿,财产损坏,不能修复的,应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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