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成立属于什么范围

2021-11-20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提到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直接侵犯实体权利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刑事被告人和其他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者;(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其他单位和个人依法应当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